拼音首字母为H的诗人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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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891-1934):广西奉议县(今田阳县)人。壮族。192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先后担任过右江赤卫军总指挥、红十军二十师副师长和军部参谋处长职务。1934年调离中央苏区,返回右江坚持斗争,途中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。
何仲举,营道人。后唐天成中登进士第,仕楚,署天策府学士,全、衡二州刺史。诗一首。
胡直钧,登贞元十九年进士第。诗一首。
洪咨夔(一一七六-一二三六),字舜俞,号平斋,於潜(今属浙江)人。宁宗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进士,授如泉簿。继口教官,调饶州教授。崔与之帅淮东,辟置幕府。后随崔至蜀,历通判成都府,知龙州。理宗朝,召为秘书郎,以言事忤史弥远,罢。弥远死,以礼部员外朗召,迁监察御史,殿中侍御史,给事中。官至刑部尚书,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。端平三年卒,年六十一,谥文忠。有《平斋文集》三十三卷。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六七、《宋史》卷四○六有传。洪咨夔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影印宋刻《平斋文集》为底本。原集卷一六所收致语口号、帖子词等及从《诗渊》等书辑得集外诗,另编一卷。
(1848--1905) 清末诗人。字公度,广东嘉应州(今梅县)人。光绪举 人,历任驻日、英参赞及旧金山、新加坡总领事。后官湖南长宝盐法道、署按察使。参加戊戌变法,奉命出使日本,未行而政变起,罢归。论诗主张“我手写吾口”,以表现“古人未有之物,未辟之境”,倡导“诗界革命”。其诗长于古体,形式变化较多,语言也较通俗。对帝国主义侵略和清统治集团的腐朽颇多暴露,体现出改良政治的要求。所著有《人境庐诗草》、《日本国志》、《日本杂事诗》等。
(1610--1695) 明清之际思想家、史学家。字太冲,号南雷,学者称梨 洲先生。浙江余姚人。父尊素为“东林”名士,被魏忠贤陷害,他受遗命问学于刘宗周。十九岁入都讼冤,以铁锥毙伤仇人。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之斗争,几遭残杀。清兵南下,召募义兵,成立“世忠营”,进行武装抵抗,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。明亡后隐居著述,屡拒清廷徵召。与孙奇逢、李骻并称三大儒。学问广博,对天文、算术、乐律、经史百家以及释道之书,无不研究。史学成就尤大,撰有中国第一部学术史《明儒学案》,开浙东史学研究之风气。哲学上反对宋儒“理在气先”之说,认为“理”非实体,只是““气”中的条理和秩序。以为“致良知”之“致”字即是“行”字,反对“测度想象,求见本体,只在知识上立家当,以为良知”(《明儒学案》卷十)。反对君主以一人私天下,作出“为天下之大害者,君而已矣”的大胆结论,认为“天子之所是未必是,天子之所非未必非”,“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,而在万民之忧乐”(《明夷待访录·原臣》)。又主张改革土地、赋税制度,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工商观点,强调工商皆为本。其政治历史观,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。文学方面,强调诗文必须反映现实,表达真情实感,不满明七子摹拟剽窃之风,强调“性情”,认为“凡情之至者,其文未有不至者也”(《明文案序》上)。所著有《宋元学案》、《明儒学案》、《明夷待访录》、《南雷文案》等。